中华福音神学院网(2012 年4月28日存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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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黄子嘉院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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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要从以下的一些理由,讲论“天国”就是“神国”,“进天国”就等於“进神国”,并且详细说明了“天国”或“神国”的正确意义之后,再进一步论说“进天国”、“进神国”、“得永生”、“得救”都是相同的,都是一件事由不同角度的描述,不过至於“得胜”和“得赏”那倒是“进天国”之后的另外一件事了。
首先,由马太、马可、路加三本福音书中,彼此相平行的经文,且其上下文意义完全相符的用法中来看。
1. 太四17 :“天国近了,你们应当悔改。”
可一15 :“神的国近了,你们当悔改,信福音。”
这两节平行经文记载了主耶稣开始加利利传道的宣告,其时机、地点、对象、目标都是相同,怎么可能主耶稣是在传扬两种不同的国度?听众如何能听懂何时是指大范围的含意,何时是有小范围的限制?何时是要大众都有份?何时是为少数人而预备?当他们真心悔改归主的时候,到底他们是和那一种国度有份。很明显地,主耶稣只传一个国度,“天国”就是“神国”。
2. 太十7 :“随走随传,说‘天国近了!’医治病人……”
路九2 :“宣传神国的道、医治病人。”
这两段同样是主耶稣差遣十二使徒出去传道的记载,二者用词虽是不同,但其意义必然相同,否则,马太和路加都糊涂到弄不清楚主耶稣的意思,含混了应该分别的概念,或者是二人都遗漏了一半的真理,并且在收集资料,写作流传之过程中,也未发现而纠正之,这样的假设是不合理的。
3. 太十一11 :“凡妇人所生的,没有一个兴起来大过施洗约翰的,然而天国里最小的比他还大。”
路七28 :“凡妇人所生的,没有一个大过约翰的,然而神国里最小的比他还大。”
当主耶稣提出一个标准以作大小之比较时,这标准应该是相同的,否则“天国里最小的”不同与“神国里最小的”,或者“天国里最小的”又大於“神国里最大的”,那么到底约翰是比谁大又比谁小?在这里主耶稣的意思必然是“天国”等於“神国”。
4. 太十一12 、13 :“从施洗约翰的时候到如今,天国是努力进入的,努力的人就得著了,因为众先知和律法说预言,到约翰为止。”
路十六16 :“律法和先知到约翰为止,从此神国的福音传开了,人人努力要进去。”
这两句平行经文的意义,以后会加以详尽的解释,他们都是记载主耶稣说先知和律法到约翰为止,接著开始了一个新的信息,主耶稣在马太福音中是用“天国”,而在路加福音中是用“神国”,而怎么可能主耶稣是讲在施洗约翰之后,有两种不同的国度都要求人努力进去呢?
5. 太五3 :“虚心的人有福了,因为天国是他们的。”
路六20 :“你们贫穷的人有福了,因为神的国是你们的。”
6. 太十八3 :“我实在告诉你们,你们若不回转,变成小孩子的样式,断不得进天国。”
可十15 :“我实在告诉你们,凡要承受神国的,若不像小孩子,断不能进去。”
路十八17 :“我实在告诉你们,凡要承受神国的若不作小孩子,断不能进去。”
这三句平行记载主耶稣的宣告,不可能是在讲不同的境界,“天国”应是相同於“神国”。
7. 太十三11 :“耶稣回答说,天国的奥妙只叫你们知道,不叫他们知道。”
可四11 :“耶稣对他们说,神国的奥秘,只叫你们知道……。”
路八10 :“他说,神国的奥妙,只叫你们知道……。”
符类福音三本都记载主耶稣用比喻讲明“天国”或“神国”的奥秘,除了上列三节平行同意之经文外,主耶稣所用以比喻“天国”及“神国”的内容也很多相同,如撒种的比喻(太十三3-2 3 、可四3-20 、路十三18 、19 ),面酵的比喻(太十三33 ,路十三20 、21 )等等,按著正常的解经,实在没有办法硬把“天国”和“神国”分别。
8. 总之,所有原文32次在马太福音中出现的“天国”用法,共有14次皆可以在马可福音或路加福音中找到其相应之“神国”用法,[2] 怎么可能这两个不同的范围,为何祂没有清楚地加以界分呢?如果是因为马太福音中有一些困难解释的“进天国”经文,而勉强地硬要分别“天国”与“神国”,则其所产生之苦难是更困难於去解释那些所谓的苦难经文。而事实上后者之苦难并不是真正困难。
其次,特别注意马太福音十九章23 、24 节:“耶稣对门徒说,我实在告诉你们,骆驼穿过针的眼,比财主进‘神国’还容易呢。”由这一段对话中也可以论证在主耶稣心中并不区分“天国”与“神国”。除了在马可福音及路加福音中平行的经文(可十23-27 ;路十八24-27 )都是使用“神国”之外,在马太福音中则先用“天国”然后改用“神国”,这明显是一种平行的加强用法。主耶稣把一件相同的事情,用二个相同意义的不同用词,重复以强调之,故“天国”就是“神国”,那么为什么马太多用“天国”而马可和路加都用“神国”呢?这主要的原因是写作对象不同。马太福音主要是对犹太人而作的。[3] 而马可福音及路加福音的对象主要是外邦人。[4] 在两约之间愈来愈多的犹太人因敬畏神、害怕妄称耶和华的名而犯第三诫,故改用“天”来称呼“神”[5] 。例如,当浪子回家时,他向父亲说:“我得罪了天,又得罪了你”这里的“天”就是“神”。所以,在一些犹太文学中,“天国”的用法就与“神国”并用了,而其意义完全相同[6] 。当马太写福音书给以犹太人为主的读者时,自然多有犹太人爱用的词句“天国”,然而对外邦人而言,“天国”一词远不如“神国”来得清楚明瞭,故当马可和路加写福音书给外邦人为主的读者时,就全部使用“神国”。
最后,到底主耶稣在地上讲道时是用“天国”或是“神国”呢?答案是二者都有用。且主耶稣是把他们当作同意词交互著使用,故此门徒们可以针对写作对象之不同,而可选择适当的用词。总之,“天国”等於“神国”。
[2] 见太四17 (可一15 );太四23 (路四43 );太五3 (路六2 );太八11 、12 (路十三28 、29 );太九35 (路八1 );太十7(路九2);太十一11 (路七28 );太十一12 (路十六16 );太十三11 (可四11 ;路八10 );太十三31 (可四31 ;路十三18 、19 );太十三33 (路十三20 、21 );太十八 3(可十15 ;路十八17 );太十九14 (可十14 ;路十八16 );太十九23 (可十23 ;路十八24 )。
1.
改用“主”(Adonai)或“神”(Elohim)
2.
改用“天”(如可十一30 ;路十五21 ),故两约之间“天国”就是“神国”。
3.
改用“可称颂者”、“权能者”(可十四61 - 62 )、“至高者”(路六25 );大君王(太五34 - 35 );“神的使者”(路十二8 - 9 ;十五10 )。
4.
改用“神为主词的被动式”(Divine Passive)如可四25(原文是“这写东西都要被加给你们了。”);太七1 ,7 ;十30 等等。
[6] 参 Mchael Lattke, “On the Jewish Background of the
Synoptic Concept – The Kingdom of God” in The Kingdom of God,
ed. by Bruce Chilton, London: SPCL, 1984, PP 72-91; Karl G.Kuhn, in Rabbinic
Literature “in Theological Dictionary of the New Testament, 10 vols,
trans. And ed Gerhard Kittel and Geoffrey W. Bromiley, Grand Rapids: Eerdmans,
1964 – 76, 1:571-574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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