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 16 April 2012

“进天国”(2/14)




资料摘自:
中华福音神学院网2012 416 日存取)

作者:黄子嘉院
    

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“天国”或“神国”不仅是主耶稣的中心教训,其实也是全本圣经中最重要的主题[1]。在旧约中“耶和华的国度”、“耶和华的王权”、“耶和华的统治”等用法,和“耶和华的约”是密切关连的[2],由旧约到新约,神是一位与人立约的主。而在神的“约”中或“耶和华的国”可以成为串连旧约与新约的一个题目[3]。神与人立约,神统管人,人被判神,撒旦管人,神拯救人,神再与人立约,神再作人的王,神是天上的王,神是万王之王,“神的国”在地上彰显,“神的国”也在天上彰显,“神的国”是永远的国(诗一四五13 ),是统管万有的国(诗一9),神的宝座是永永远远的(诗四五)。这个旧约中“神动态大能的统治”、“神永远作王”(出十五18 )的重要概念,是两约之间及新约中“天国”或“神国”的渊源

          “神动态大能的统治”在创造时已是明显可见。“神说有就有,命立就立”(诗三四9),神统管万有,神也藉人统管世界……,后来在以色列的历史中,神又不断藉“恩惠与怜悯”及“公义与审判”显示立约者的王权,但是当以色列人一再背弃神与他们所立之约的时候,神就藉着先知们不断地预言将来要与人另立“新约”(耶卅一31 -34 、结卅六22- 卅七28 ),神的弥赛亚(荣耀的王)将要来到,神的拯救要临到世人,神的王权必显在人间。於是以色列人开始等候“神荣耀的“王” 及“神荣耀的国”之来到。到了被掳亡国的两约之间,以色列人更是切盼大能而荣耀的弥赛亚君王早日降临,正如但以理所预言的那块打碎列国的“非人手凿出来的石头”、“那存到永远之天上神的国”(但二)早早显现,并以超然的能力打败外邦的仇敌,而复兴以色列国。那种热切之情不但产生了极右派的奋锐党,其中常有人自封为弥赛亚降世,不惜牺牲性命,以暴力及革命的手段想要建立神的国;也兴起了极左派的爱色尼党,他们退隐旷野,远离世俗,躲避污染,潜修律法以专心等候弥赛亚的出现。当然,一般敬虔的以色列人也都热切地期盼神所应许的弥赛亚来到[4]。就在这样的背景中,忽然,如晴天霹雳般的震惊之声,由旷野中施洗约翰的口发出:“天国近了,你们应当悔改。”(太四17 );“日期满了,神的国近了,你们应当悔改,信福音。”(可一15 )。接下来则是主耶稣一连串对“天国”或“神国”的意义之前,必须先分析“天国”或“神国”是否相同。兹简略地列出目前主要的看法如下:


一、“神国”不同於“天国”

1. 时代主义论[5]
“神国”范围大,“天国”范围小。前者是永恒的,宇宙性的,是属灵非眼见的,是包括一切有道德性的灵界在内,故凡甘心顺服神旨的、无论天使、教会、古往今来各时代重生得救之圣徒都在其中。而后者是有时间性的,是属弥赛亚在地上之威荣王权,是神应许给大卫子孙的弥赛亚国度,是过渡性的,是将来要合在神国里的。故“神国”是与普世人有关的,而“天国”主要是与犹太人有关的。并且由于犹太人拒绝耶稣而延期到将来的千禧年中才实现。

2. 得胜者进天国论[6]
“神国”范围大,“天国”范围小。前者是永恒的,是无始无终的,是包括一切神统治的时代及范围,也包括所有重生得救的基督徒。而后者是前者的一部分,是开始於五旬节、终结於千年国的末了,这其中又包括了“假基督徒”充斥的“外表”部分,以及“得胜的基督徒”组成的“实际”部分,而真正所谓的“天国”是指那些今生“得胜的基督徒”,他们将来要在天国“实现”之千禧年时与主一同作王的这部分。故“得救的基督徒”是在“神国”内,“得胜的基督徒”才在“天国”中,在“神国”内的不一定在“天国”中,而在“天国”中的则必在“神国”内。

二、“神国”相同於“天国”

1. 自由派观点 “神国”是今世神统治下之个人宗教经验,高举耶稣教训中爱的伦理,轻忽超然的赎罪拯救,神用爱统治众人,强调神是众人之父,四海之内众人皆兄弟也。[7]

2. 一贯末世论观点 承续犹太主义之末世观点,认“神国”全是与来世相关连。“神国”已在天上战胜撒旦并将大能超然地降临地上,故耶稣的高超伦理是过渡性的,只为催促“神国”速临、非为日常生活而设。[8]    

3. 实现模式论观点 “神国”已完全藉耶稣基督及其事工在今生完全实现了,故不必再期盼将来的“神国”。[9]

4. 已然又未然观点 “神国”是神动态大能的统管,今世已藉主耶稣基督及其救赎事工而实现。当主荣耀再来时,“神国”才得以完整地成全,故“神国”是已实现但未成全,是已然而又未然的。[10]
以下先扼要地分析一些主要的论点,并提出一种最合适的看法,然后由旧约起再祥论“神国”的意义。



[1] John Bright, The Kingdom of God (Nashvile: Abingdon, 1980), p.7.
[2] 参代上十七14;廿八5;诗一18-19,一四五11-13等。
[3] W.Eichrodt, Theology of the Old Testament, trans. J.A.Baker, 2 volds (London: SCM, 1961) 1:26。 目前旧约学者对什么是旧约的主题,并能连贯新约的思想有不同看法:W. Eichrodt 认是“约”,W.C. Kaiser 认是“应许”,L.Kohler 认是“神的主权”,H.D. Hummel 认是“神的荣耀”,G. von Rad 认为并没有一个确定的主题,但大部分学者认为不必局限於一个题目,新旧约的连贯性是有多重的关连,然而“神是主”、“神是王”的思想是很明显的,见Gerhard F.Hasel. Old Testament Theology: Basic Issues in the Current Debate (Grand Rapids: Eerdmans, 1972), PP 49-80.
[4] 见路一2530;廿三51;徒一6
[5]  参司可福音,司可福音圣经释要. 台南:基督徒灵修书室,一九六二年页263-277. 另见赖金,神的永远计划、台北:少年归主社,一九七九年,页66-73。另参 L.S. Chafer, Systematic Theology. 8 vols. (Dallas: Dallas Seminary Press, 1948)3:215; 4:315-18; 7:224.
[6]  Watchman Nee, The King and the Kingdom of Heaven. (New York: Christian Fellowship Publishers, 1978), pp. 271; 李常受,诸天之国的要义,台北:台湾福音书房,一九八八年,页3-14
[7]   A. von Harnack, What is Christianity?, Eng. Trans. London: Williams & Norgate, 1901.
[8]   Johannes Weiss, Jesus Proclamation of the Kingdom of God. (1982), Eng. Trans. Philadelphia: Fortress, 1971; Albert Schweitzer, The Mystery of the Kingdom of God. (1901), Eng trans. London Black, 1914.
[9] C.H.Dodd, The Parables of the Kingdom. London: Nisbet, 1941.
[10]   G.E.Ladd, The Presence of the Future. Grand Rapids: Eerdman, 1974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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